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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实现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最直接的方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 教代会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教代会的提案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遵循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教代会提案的征集
(一)教代会提案征集时间一般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由工会印发征集提案通知和提案表,组织教职工代表撰写提案。
(二)教职工代表要通过走访教职工群众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案。
(三)提案需分工会审查、工会主席审核、工会委员会复议,最后上教代会。
(四)教代会提案的撰写要求
1.提案内容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是涉及广大教职工反映强烈或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是符合学校职权并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的事项;
2.撰写教代会提案,要案名准确,案由清楚,建议措施具体,简明扼要,一事一案。
3.教代会的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教代会代表,每份提案由一名提案人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团(组)名义提出。
第六条 教代会提案的办理程序
(一)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交提案工作委员会(与学校工会合署办公),或由代表自行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教代会提案组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一一审查,对不合格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并给予解释和说明;
(三)教代会提案组对合格的提案要进行登记、整理、归纳,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四)教代会提案立案的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必须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求的提案;
2.技术规范原则:必须是符合提案书写规范,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建议和要求的提案;
3.服务发展原则:必须坚持提高站位、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重点审查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全校教职工反映强烈或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4.职权范围原则:必须是符合学校和教代会职权,且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
(五)凡是立项的提案,教代会提案组将请示学校党政负责人,决定提案由哪个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责任部门接到提案落实任务表后应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给予及时处理和答复。未予立项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酌情解决并直接答复提案人。
(六)为促进提案落实,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巡视,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提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控因素,使提案落实不能按原计划进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并在取得学校同意后,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向提案人做出解释;如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提案组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进展不力,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和形象的,将给予全校通报,并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凡是立项的提案,落实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提案人和提案组反馈处理结果,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七条 本细则经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同意后颁布施行。
第八条 本细则自行文之日起施行,由工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1.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提案征集表
2.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立项提案落实表
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建议案办理表
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提案征集表
提案题目 | 类型 | |||||
提案人 | 代表姓名 | 职称(职务) | 所在部门 | |||
附议人 | ||||||
案由 | ||||||
提案内容及建议措施: | ||||||
提案人所在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会主席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
工会委员会审核意见: □ 同意立案,并进行立案登记、编号; □ 作为一般性意见,转 处(室、办)酌情处理。 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 ||||||
说明:1.一表一事一议,表格不够填,可另附纸;
2.提案类型包括:教学、科研、招生与就业、对外合作、校企合作、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管理、人事管理、学校建设、其他。提案人要根据所提内容合理归类。
附件2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立项提案落实表
提案题目 | 类型 | ||||
提案人 | 部门 | 电话 | |||
附议人 | 部门 | 电话 | |||
部门 | 电话 | ||||
部门 | 电话 | ||||
提案内容及建议措施 | |||||
审核意见 | 同意立案。 主办或答复部门: 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 ||||
落实情况及结果(可另附页) | 主办或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提案人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附件3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建议案办理表
提案题目 | 类型 | ||||
提案人 | 部门 | 电话 | |||
附议人 | 部门 | 电话 | |||
部门 | 电话 | ||||
部门 | 电话 | ||||
提案内容及建议措施 | |||||
提案组审核意见 | 作为一般性建议案,转 (部门)酌情办理。
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 ||||
办理情况及答复时间(可另附页) |
主办或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提案人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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