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制度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关于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信息公开体系,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情况,决定调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部署、规划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组 长:院长
成 员:其他副职院领导
二、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挂靠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担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须指定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具体经办信息公开工作。
主 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化职院〔2010〕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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